中国酿酒起源的时代问题,是中国科学技术史上至今还在讨论和解决的一个问题。在新石器时代遗址里,不可能给我们留下更多的酒的痕迹,但却可留下酒器。所以酒器的出现与否,就构成为判断酒之存在与否的确实证据。据《河北酒文化志》(梁勇、梁清华编,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年10月出版)称,根据考古学的发现,结合周边地区文物佐证,可以断言河北地区至晚在磁山文化时期已经掌握了人工酿酒技术,并且已经开始利用谷物人工酿酒。并称,磁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小口长颈双系壶是“世界上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陶质酒壶”中国的酿酒历史非常悠久。最早的酒是天然的果酒,即水果成熟后落地遇水和酵母菌经自然发酵而成的。而人工酿酒则是淀粉质发酵、糖化、酒化的过程,它是以农业、手工业取得一定的发展为前提的。人工酿酒就是把谷物等粮食蒸熟后拌以曲蘖,装在小口罐、壶、瓶等容器内,加入一定比例的水,经发酵后,捞去糟粕,剩下的便是原始酿造的水酒(谷酒)。关于酿酒和盛酒用的酒器,最早的应是早期的陶制品,如小口的壶罐、瓶一类。20世纪50年代初曲阳县钓鱼台仰韶文化遗址出土一件双耳陶壶,高25.6厘米,口径6厘米;年,考古工作者在邯郸磁县界段营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了一件红陶双系小口壶,高23.5厘米,口径5厘米。当时发现其中有碳水化合物的沉淀的遗留(可能是酒挥发干涸后的残留物),这说明,它不是简单的盛水器皿,而是装酒的酒壶。这也是目前河北最早的陶制酒器之一;年,武安赵窑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有一件红陶小口瓶,高34厘米,口径4.5厘米。另有一件残的小口长颈平底瓶,高约25.2厘米,口径约42厘米。面对这些发现,李仰松先生曾在年第1期《考古》上著文称“仰韶文化时期也有了小口尖底或平底瓶小口壶一类可供酿酒的陶器,仰韶时期已开始了酿酒(水酒)”。-年考古人员又在河北城台西村商代遗址中,发现了一座大型酿酒作坊和大批酿酒器具。其中有一件双系陶壶;紧接着,年又在武安磁山新石器较早期的文化遗址中,出土了17件小口长颈双系陶壶(罐),高18-22厘米,口径4厘米左右。基本特征为细泥红陶质,长颈,斜肩(或折肩),鼓腹(或折腹),肩腹部两侧各有一耳,平底均为素面。经过对比发现,磁山、界段营、曲阳、赵窑、台西村的小口陶壶,在形制上存在共性特征,似乎有一定的地域相互影响、继承行变和渊源关系,而且磁山和界段营、赵窑曲阳钓鱼台的陶壶大小还基本相当。由此可见,磁山文化的陶壶也有可能是酿酒器皿。同时磁山遗址中还出土了2件漏斗形器,器形似杯,中有穿孔上下贯通。一支高4.5厘米,口径3厘米;一支高7厘米,口径5厘米。推测可能是酿酒的滤器(有专家还认为可能是向小口器内注酒汁的用具)。另外,考察磁山文化面貌,其农业生产已经发展到耜耕阶段,粮食产量很大,而且有了丰富的剩余,这从遗址中许多灰坑窖穴中堆积的大量炭化粟就足以证明。粮食产量的剩余为人工谷物酿酒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磁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陶器,说明制陶手工业有了定的发展,小口壶、罐的制造也为酿酒提供了工具上的可能。而且当时的人们应该可能从天然酒和谷物腐烂发酵产生酒的观察过程中受到启发,从而掌握了简单的酿酒技术。另外,在年前新石器时代大汶口等龙山文化遗址中,已发现了比较成熟的陶制酒器(黑陶),如尊、斝[j]、盉[he]等。上述众多发现也可说明,无论是器皿种类、大小还是质地,陶制酒器在原始社会都经历过一个比较漫长的发展过程。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磁山文化时期已经具备了人工用谷物酿酒的比较充足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在《中国酒文化研究文集》中,一些学者也认为:“磁山(文化)时期已具备了曲蘖酿酒的条件”,“把我国谷物酿酒起源定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之中是比较合乎实际的。”对此观点,李仰松先生还在年第6期《考古》中著文表示赞同,并通过新的考古资料和民族学材料的研究进行了补证,认为“我国在距今二千至八千年前,人们生活中就已有谷物酿酒的存在和习俗”。由此我们认为,磁山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小口双系陶壶就极有可能是酿酒器具,距今约有年左右的历史了,所以说它是世界上目前发现的最早陶制酒壶是有一定依据的,并且对研究我国酿酒起源和酒文化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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